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塔什干爆炸案做出终审判决

1999-06-30 来源:光明日报 22名凶犯受审 6名主犯被判死刑 我有话说

本报塔什干6月28日电(记者汪嘉波)今天,乌兹别克斯坦最高法院对参与今年2月16日塔什干爆炸案的22名罪犯作出终审判决,6名主犯被判处死刑,其他16名案犯分别被判处10-20年有期徒刑。

乌最高法院副院长在宣读判决时指出,2月16日爆炸案造成16人死亡、100多人受伤,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多万美元。据此间媒体披露,这起爆炸案由境外伊斯兰极端势力一手策划,旨在谋杀卡里莫夫总统,夺取政权。22名罪犯对他们的罪行供认不讳。

乌官方称,这一犯罪团伙打着宗教的幌子,在乌南部费尔干纳盆地建立了专门基金会,募集资金与武器。为获取活动经费,他们绑架人质、走私贩毒、倒卖武器、入户抢劫,严重影响了乌兹别克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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